学校召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会议 8月28日下午,学校在行政中心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会议。 校党委书记、校长梅新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校纪委书记张先亮主持会议。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学院、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梅新林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学校党委制订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我校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并作出了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等6项工作部署,制订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相关措施。 梅新林强调,校、院两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全面把握学校党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及《工作细则》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周密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开创我校预防腐败工作的新局面;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任务分解和工作落实,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和实现百强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张先亮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会后,各学院、部门(单位)要传达好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工作;要认真把握《工作细则》的内容和实质,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研究对策,努力开创我校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会上,各单位还与学校签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任务书,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与任务。 浙江师范大学新闻中心 2008-8-28